文件名稱: | 關于紀檢監察信訪舉報有關事項的通告 | ||
索引號: | zfgzbmwxb/2020-0095 | 公開日期: | 2020-03-24 14:52 |
公開目錄: | 管委會文件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為進一步提高紀檢監察職能知曉率,暢通檢舉控告渠道,規范檢舉控告秩序,引導黨員、群眾正確高效行使監督權利,現就高新區紀檢監察信訪舉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圍
安康高新區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按照管理權限分級受理下列信訪舉報:
1.對黨組織、黨員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黨的紀律行為的檢舉控告;
2.對監察對象(監察法規定的六類公職人員)不依法履職,違反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規定,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犯罪行為的檢舉控告;
3.黨員對黨紀處分或者紀律檢查機關所作的其他處理不服,提出的申訴;
4.監察對象對監察機關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提出的申訴;被調查人及其近親屬對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侵害被調查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的申訴;
5.對原行政監察機關作出的政紀處分和其他處理決定不服未超過申請期限,提出的申訴;
6.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批評建議。
二、不予受理范圍
1.對依法已經、正在、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等途徑解決的;
2.依照有關規定,屬于其他機關或單位職責范圍的;
3.僅列舉違紀、職務違法犯罪行為名稱,無實質內容的檢舉控告,紀檢監察機關不予受理。
三、舉報人、申訴人義務
1.對所檢舉、控告、申訴的事實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誣陷、捏造、制造假證行為,必須承擔紀律和法律責任;
2.遵守黨的紀律和控告申訴工作的有關規定,維護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
3.接受黨組織的正確處理意見,不得提出黨章、制度政策規定以外的要求。
紀檢監察機關提倡實名舉報(請寫明真實姓名、身份證號及聯系方式等內容),紀檢監察機關對舉報人、申訴人相關信息嚴格保密。
四、受理方式
(一)舉報電話:(0915)3362551,12388-211;
(二)舉報電子郵箱:akgxqjgw@163.com;
(三)來信來訪地址:安康高新區創新創業中心6-28室(安康大道20號),郵編:725000。